商法学之票据法西南政法大学国家精品视频课程
《商法学》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的基础性课程,也是法学教育的一门传统性课程。但商法学在我国却是一门相对年轻的学科,是伴随经济体制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确立而逐渐成熟的一个学科。
1988年,西南政法学院(即现在的西南政法大学)就在全国率先开设了《商法学》课程。民商法学一直是西南政法大学的传统优势学科,早在1981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点,曾是四川省重点学科,1996年转为重庆市重点学科。1994年商法方向单独招收研究生,1998年开始招收商法方向博士研究生。
西南政法大学《商法学》课程内容的安排,力求逻辑性、完整性、全面性,以两部分展开,即商法总论和商法分论。商法总论侧重基本原理,讲授商主体、商行为等制度的基本原理。商法分论,侧重基本制度,主要讲授公司法、合伙法、破产法等商事主体法律制度,以及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基金法、海商法、银行交易法等具体商事交易行为制度。
《商法学》一直是西南政法大学重点建设的校级重点课程,2003年《商法学》就成为西南政法大学的校级精品课程。经过20多年的发展,西南政法大学《商法学》已经成长为一门以“师资队伍强大、教学资源齐备、教学成绩优异、学术水平高、勇于教学改革”为特色的,享誉全国民商法学教育领域的一门课程。该课程确定了实践性教学的基本方案,合理安排了教学内容和教学计划,开拓了实践教学的基本途径,形成了课堂内外、学校内外的实践性教学环境,指定了合理的管理与执行机制。课堂教学的案例化与实践教学的课堂化,是《商法学》区别于其他课程的显著特色。
课程负责人早在1993年就出版了我国最早的商法教材《商法原理》。1998年商法教研室从民法教研室中分离出来后,课程负责人和其他教师又相继出版了多部在全国有影响的《商法学》教材,如全国重点政法院校系列教材,司法部法学统编教材,教育部全国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教材,21世纪高等院校法学系列基础教材,等等。
为配合商法教学深入并结合实际,课程负责人和其他教师主持和承担了国家社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司法部法治理论建设项目、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等近20项课题的研究;接受国家有关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委托,主持承担了20多项研究或咨询课题。这些研究成果被融合进课堂教学,或作为学生的课外参考书目,对扩宽学生知识面,加深对国内外商事法律制度实践的了解,起到了积极作用。
资源课程目录:
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一)
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三)
票据行为与票据权利(二)
票据瑕疵、票据抗辩、空白票据、票据丧失、票据时效与利益偿还请求权(一)
票据瑕疵、票据抗辩、空白票据、票据丧失、票据时效与利益偿还请求权(三)
票据瑕疵、票据抗辩、空白票据、票据丧失、票据时效与利益偿还请求权(二)
票据、票据法与票据法律关系(一)
票据、票据法与票据法律关系(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