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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命】追问故园和历史的命运
故事倒不算最要紧,更应该和你聊的是中国文学正在发生的两件事。
我把第一件事称为老作家对故乡的集体写作”。
差不多十年以前,上海的《收获》杂志连载作家金宇澄的《繁花》,引起轰动。金宇澄那年61岁,是位很资深、很受圈内人景仰的老编辑,大家知道他写得一手好小说,然而谁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出手,拿出部如同上海市井博物馆一样的长篇来,《繁花》从上世纪60代写起,讲了半个世纪里上百个上海男男女女的故事。中国读者读惯了西方翻译小说,再一次感受到从《红楼梦》到鸳鸯蝴蝶派的传统气息,出了好大的一口气。金宇澄一辈子从事文学,对小说和上海都了如指掌。
金宇澄为什么此时写上海?他自己说过,之前中国的文学风气是写农村经验,城市被忽略掉了,好像写城市就是写腐朽的温床。尤其是上海因为历史短更被看轻,他除了中间做过一段时间知青,一直生活在上海,知道这座城市的巨大魔力,它如同一座大金字塔,市民阶层的根基极其庞杂。他说《繁花》也只能写上海的局部,没有一位小说家可以写出囊括整个城市的故事。我发现,《繁花》也很大地提振了上海人原本就很高的城市自豪感。
之后的几年,我读到过一本写香港的精彩小说《龙头凤尾》,作者是香港著名主持人、专栏作家马家辉。马家辉那年也五十多岁了,也是突然动念要写自己的第一部长篇,他以旧香港为背景,小说的风格如同书名,展现出香港这座城市生猛而多情的生态,最近,马家辉又出版了他的第二部续写旧香港的长篇《鸳鸯六七四》。
说到北京,我再来说一本描写抗战前、老北平的《侠隐》,这是旅居美国的老作家张北海的第一部长篇小说,也是姜文电影《邪不压正》的原著。张北海13岁离开北京,年近七旬时,也是忽然要写自己儿时的故乡,他在《自序》中说:这里的北京,是没有多久的从前……故事的历史背景,其事件、人物、市容、生活等等,作者都力求符合史实。”我觉得这不是在做说明,而是在抒情。这些老作家在自己心智和笔力达到最成熟时一致选择了在纸上复原几十年前的故乡城市,是现象级的文学景观。
也许,他们对当下的世界有难以言表的遗憾,也许是在故园埋藏了太多情感,强烈地感到要给自己一个文学上的交代,至少,要偿还给青少年时代一个故事。那一座座不同时代的中国都市,就是一幅幅包含着异常丰富细节的画卷,很多事情要在回忆和反思里看清,这个盖子只有他们能揭开。他们写这些小说是在讲给和他们有共同记忆、共同命题的读者,也是为了留给将来。
止庵的《受命》正好接着张北海的《侠隐》写八十年代的北京。我随便选两段,第一段是写天气的。正赶上沙尘暴,天空浑浊昏黄,像得了黄疸病。沙土粉或沙土粒是从天上来的……这种天气去寻仇,未免像趁火打劫”,我看到这儿就乐了,因为我写到这里时,北京的天气也是一模一样的。
再有一点,就是止庵用笔很克制,但写北京花草树木的变换时则很细致,很用情。老态龙钟的枯枝上开满黄色的花朵。”(P125)我一直在想,止庵略去那么多描写,把节制的美德保持得很好,让我们关注对街头的花木,对庭院和温室里的花草的描写,最接近作者意图的感受是什么?我这是很傻的念头。如果作学生式的解读,可以说那是历史和现实场景结合的场景。我宁愿理解为某种诗意。那些花如同现在北京街头行将开败的玉兰、丁香和樱花,正是所有人所见和所感慨的日常美好与日常失落,多么寻常又多么无情。
或许止庵只是爱花之人,或许那个频繁的年代只有花可爱。我初来北京的那个春天,第一次见到花瓣大如小鸟翅膀,颜色或粉或白的玉兰花,我在东北生活,不认识什么花,但一见就知道那一定叫玉兰,只能叫玉兰。
在《受命》里,止庵准确地复原了当时北京的城市风貌,各个阶层的生活情态,还有那个时代特殊的质感,他的小说节奏慢悠悠的,因为那时的生活就是如此。小说主人公叫陆冰锋,是个医生,也是个文学青年,他喜欢读翻译小说、看话剧,参加青年诗人们的聚会,还追着看过当年轰动全国的星星画展,小说借这些描写还原了八十年代的文化气质和那一整代人的精神。
和这种浪漫同步,那也是一个匮乏的时代,陆冰锋身边的人在排队抢购冰箱,计划南下去深圳闯世界,这又是那个时代特殊的躁动和活力。对某些人来说,八十年代是最好的、一去不返的年代;而对另外一些人来说,那只是物资匮乏的过渡时期,是一个可以踩在脚下去够很多东西的年头。决定这个区别的是他们在向前看和向后看,止庵同时描写的是这几类人的选择。想弄清楚今天中国的很多事情,要从认识那个时代开始。正如止庵所说,谈起过去的事情,有记忆的说出来未必准确;若是不曾亲历,兴许连理解都不大容易”。
我有幸在这个年头里度过了童年,在年头的尽头童年终结。我懂得书中的生活是多么真切,哪怕微小的物品里也有深意,如今再读,也为那时候的青年而惊诧不已——只有一个细节和我的记忆略有不同,书中提到女护士穿着健美裤,这是我们东北那里九十年代才开始流行的。
要和你说的第二件事,是这本小说进行的正面的、中国式的历史思考。
止庵最在乎的是用坦诚的态度和深入的辨析在故事里讨论:我们该怎么面对历史,该怎么主张自己坚信的正义?今天的很多聪明人用相对主义瓦解了这些问题,而大众则选择了遗忘。
小说里出现了这样一个故事:陆冰锋的父亲在1967年含恨自杀而死,他在1984年才知道,父亲是因为一个老同事的揭发和连续整治才落得那个下场,他决心要向那个当时位置已经很高的人去复仇。
止庵的小说常常从建立的悬念岔开,去讲一些别的线索,去分析陆冰锋的心理变化。作为历史对应,陆冰锋在整个过程里反复地读和思考《史记》里伍子胥替父报仇的一段。他也矛盾地想到这一切的意义并不明确,伍子胥从复仇里找到的正义并不能涵盖现在和过去,正义之光照亮的只是他自己,而他含冤而死的父兄永远留在了黑暗里”。
伍子胥此时的意象不是历史,而是诗歌——或者说历史的属性正是诗歌,这好像是中国传统的一大关节。诗歌也是八十年代的现实景象,今天的大使夫人确实可能是40年前的先锋诗人,我们会在各个时代的浪巅里发现她。使人惊讶,使人苦笑。
止庵在小说里专门用一个章节让青年陆冰峰和他父亲的老同事对这些历史和恩怨进行辩论。老人告诫陆冰峰说:那个年代什么事儿都是这样,头一遍你没想到,但也就不给你第二遍的机会了。这些事升华到一定高度,就关乎信仰了。定了性,也就是真有问题,必须进行到底。倒也未必是证明谁对,什么事儿不进行到底都是错。你父亲之所以纯粹是受害者,是因为他倒霉得太早。时间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他们的功绩,荣耀,地位,甚至他们的名字,将来也会被忘记。”这种权力语言我是非常熟悉的,假如你像我一样不幸,那你也熟悉。你要是也听明白了这是在谈论什么,那就该来和我一起仔细读读这本小说了。读这些段落时候分外感到迫切:有能力做出这样一段书写的人已经很少了。
陆冰峰最后没有听劝,还是执意复仇。他的思考却有了一次理性的升华:如果所有的恩怨都仅仅视为个人的,实际上是对正义和公正的一种抹杀。这件事对历史微不足道,但作为历史的一部分却自有意义。如果所有人都不记得,那历史就不复存在。有必要以一己之力来反抗遗忘,警醒他人,照亮沉沦于黑暗中的过去……”历史每当记载人偏执的”一意孤行的”的时候,才会让人踹出一口气来。
《受命》这个书名出自庄子,可以理解为接受使命后的焦灼心理。如同京戏《文昭关》里伍子胥所唱的过了一天又一天,心中好似滚油煎,腰中枉挂三尺剑,不能报却父母冤”。对那些绝对的命题,我们为什么不该有这样的焦虑呢?
我们今天对历史、责任、道德、正义和命运这类概念的描述常常带有西方味道,当然了,这些词也大多是翻译过来的嘛。半开玩笑的话,我们似乎只爱抽象而纯理性的人,只爱那些命题安全地只是命题而已。就像《繁花》用上海方言替代了现代小说里流行的翻译腔,在这部《受命》里的历史”思考和表达是个体的,是说中国话的。这是一件早该如此”却异常困难的事儿。三十五年过去了,少年子弟江湖老,谁记得当初那段宜粗不宜细”、默许或者纵容遗忘的时代里的思考和冲动呢?小说作者止庵记得。那么多沉重到使人窒息,使敏感纯粹的年轻人欲于性命托付偕亡的东西,如今近在眼前。当作者用个人情感和担当,用来自古人和日常的感受去回应问题,读者也不得不跟着一道正视。
小说最后的段落是一种抽离,让当年的一切戛然而止。只说隔了两千多年要是还想效仿他,那就太可笑了”(P326), 现代小说成熟到有太多方法耍个刀花”把那颗拧紧的螺丝滑过去,这一次的结局并不是简单的瓦解。假如记忆和说法的漫漶还能让在我们心里有刺的日子获得什么,也许是明白虽有忮心,不怨飘瓦”的人生大梦,对原谅和不原谅再做出一番分辨。正义,并不能同时涵盖现在与过去”,那个年代曾经发生过的事,应该是思索的结果,是值得庄重描写的故事。
止庵生活了六十年的北京,如今早已由二环而四环五环,六环七环,白云苍狗,物是人非,然而他的故事并没有因此颓唐,依旧充满了追问的真诚,这是这个年纪的人最了不起的不理智”。
我和玩游戏的孩子们学了一句术语叫会心一击”,就是领会了自身和对手的情况,施展出一记准确的攻击。止庵先生多年来使我们读者所敬仰的性情,他的思索和修行,舍身一跃,成此会心一击”。欢喜赞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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